为进一步实施“放心消费在海南”行动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优化放心消费环境,规范生产经营行为,接受社会监督,我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: 1、做到证照齐全、合法有效,亮证亮照经营。 2、把好销售商品质量关,落实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等管控措施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违规商品、侵权商品、“三无”商品。 3、规范经营服务行为,加强价格自律,公开商品服务质量真实信息,不做虚假宣传,不夸大商品作用,明码标价,无价格欺诈行为。 4、在用的计量器具均按规定通过强制检定,确保计量准确,无短斤缺两行为5、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,能主动自行协商和解消费争议6、重视商品和售后服务保障,生产经营场所安全、环境整洁,经营行为文明有礼。 |